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宁县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原安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静发改〔2019〕1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静宁县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业主为静宁县原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静宁县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原安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该工程位于静宁县原安镇姚河村,主要工程包括硬化道路、修建垃圾台,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硬化道路。硬化道路总长10.00km,其中主线长9.31km, 支线一长0.18km,支线二长0.51km,均采用《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设计规范》支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15km/h,路基宽度4.50m,路面宽度3.50m,两侧土路肩各宽0.50m,路面结构为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8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路面拱横坡3.0%,最大纵坡9.052%,配套设置标志牌37块,示警柱402根,钢筋混凝土圆管涵37.75m/6 道,修建现浇混凝土矩形边沟2070m;
2、垃圾台。在原安镇姚河村修建垃圾台4座,均采用多孔砖砌筑,内墙抹灰,长5.0m,宽3.0m,高1.0m。
3.项目概算:400.04万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公路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5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7月25日,总工期60天。
6.招标内容:施工图内所有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以来(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3项300万元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3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至少担任过2项200万及以上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2)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至少担任过2项200万及以上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3)安全生产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2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 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甘肃省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4. 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 级或曾被评为D 级但处罚期未过的单位无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并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9年4月30日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5月4日23时59分59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首次参加谈判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具体登录方式详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关于增加电子交易系统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静宁县原安镇人民政府
账号: 479310312011000317
开户银行:静宁农商银行原安支行
开户行地址:静宁县原安镇齐埂村街道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缴纳。汇款人户名必须与报名时的企业名称相一致。
项目编号:JNJY2019GC-008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在报名时准确填写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宁县原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静宁县原安镇齐埂村街道
联 系 人:朱琨
电 话:15097052499
代理机构: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静宁县城关镇新盛花园
联 系 人:杜苗苗
电 话:18093397892
监管部门:静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 址:静宁县城关镇中街95号
联系电话:0933-252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