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评标专家库,增加专业覆盖面和专家数量,优化评标专家资源配置,确保评标质量,根据《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再次进行征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准入条件
(一)申报进入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3.遵守职业道德,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
5.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在专家库的人员不需申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评标专家:
1.因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的;
2.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
3.行业监管部门从事监管工作人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专业范围
专家库专家评标专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设置,涵盖建筑、市政、公路、水运、农业、电力、电子、车辆、机械、化工、冶金、建材、地质灾害、矿产、地质环境、物流、环保、医疗器械、法律、金融、经济管理、工商等领域各相关专业。(专业分类标准见附件1)
每位申请人最多可填报5个二级或三级专业类别。申报专业按照工程、货物、服务三个大类填写,专业名称按照《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附件1)中的“二级或三级类别代码及名称”规范填写,如:A0801建筑工程(施工)。
三、申报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下载并填写《静宁县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
(二)申请人将《静宁县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及附件资料送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印章。已退休未在其他单位应聘的,由退休前所在单位审核;已退休在其他单位应聘的,由所在应聘单位审核。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附件资料:
1.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3.申请人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审核原件,留复印件2份。
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
申报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五、专家入库评审程序
1.收到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后,县分中心按照第一条准入条件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初审完成后,由县分中心将初审合格的专家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复审;
3.经过复审后,由行业主管部门与县分中心联合颁发《静宁县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证书》,并纳入到专家库。
六、联系方式
负责股室:交易服务股
联系人:靳瑞霞
联系电话:0933-2526163
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
2020年12月1日